(1) 系统调试、子系统试运行结束后应及时转入联动试运行。 (2) 试运行开始,则应要求建设方正式派人参与,并在试运行中对建设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其掌握运行操作。 (3)试运行时间一般为 10--15 天。试运行结束后, 则应与建设方进行系统交接,即试运行前期水系统站全部设施、设备、装置的保管及运行责任由工程施工承包方自行承担; 试运行期, 则由施工方、建设方共同承担,以施工方为主;试运行交接后则以建设方为主,施工方协助 ;竣工验收后则全权由建设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