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首先要管理好饮用水源。
依照《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 T338-200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的规定,对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